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
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8 15:09信息来源: 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张郑映 字体:【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1.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期间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
    2.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视察工作时或以其他方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工作责任
    1.实行领导负责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由局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具体承办。各承办科室负责本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分管领导要参与办理。对涉及其他科室业务的建议、提案科室间要相互主动进行协商。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责任科室负责人对办理和答复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局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的牵头协调科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责任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办结率、满意率必须达到100%。
    三、办理程序

(一)接办

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局办公室及时将市政府交办我局的建议、提案,认真清点、核对、整理、登记,并将建议、提案分派到各责任科室征求意见。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答复过程中,必须加强与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联系和交流,做到答复前沟通有思路,答复中沟通有重点,答复后沟通有好评。

各责任科室发现确有不属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办理由,经局领导批准后,及时办理退办手续。

(二)审核。

各部门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答复意见的同时,要填写好拟文封面,并请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办公室要逐件核查原件内容,修改答复意见,确保答复函格式规范,文字流畅。修改完毕后,报请主要领导审签。

(三)答复。

1.办公室在各部门提交答复意见的基础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对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和提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完毕,应先作简要答复,说明原因,待办理完毕后再作正式答复。

2.答复函应按统一规定的书写格式和要求印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对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将答复函寄送联名的每一位代表和委员。

4.建议、提案答复函除主送代表或委员外,还需抄送市政府、市人大或市政协相关工作部门。同时,各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做好答复函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确保办理质量

一是充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建议、提案凝聚着代表、委员们的智慧,反映了社会各界群众的期望,是政府汇聚众智、回应民生关切、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各科室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化解民生难题。

二是聚焦提高办理实效,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坚持目标导向,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要认真研究,逐项作出答复。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实施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三是承办部门应及时向综改办告知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综改办应做好进度记录,并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四是强化督办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克服形式主义,对一些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意见和提案要提级办理,确保实效;对代表、委员所提的问题因政策等客观因素难以解决和落实,代表、委员表示不满意的,办公室要如实将情况向党组和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各方面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工作督办,注重跟踪督查,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做好办理工作总结,提炼好的做法,提高办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