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探索建设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的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探索建设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的方案》的通知
芜智组〔2024〕2号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驻芜各单位:
《关于探索建设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的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数字芜湖)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9日
关于探索建设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数字中国、网络强国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相关部委关于数据要素、全国一体化网络体系等相关文件要求,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坚持前沿探索、需求牵引、先行先试、分步实施,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发展规律、保障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要素发展体系,紧抓“东数西算”、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发挥政策优势,建设辐射长三角、影响全中国的数据要素创新高地、数字产业聚集枢纽、数据制度示范特区,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芜湖样板”。
二、战略定位
在省委省政府指导下,以数据要素创新发展为核心,围绕阻碍数据要素流通的堵点和难点,探索构建自由、开放的数据创新环境,以及前瞻性、体系化的数据要素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和管理机制,打造改革试验区、产业集聚区、制度先行区,建设数据要素赋能经济提质增效的“数据特区”,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芜湖加快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
三、发展目标
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安全有序的原则,以可落地可复制的重点任务为抓手,全面争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据要素应用示范区、产业创新高地。到2026年底,建成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在示范区域内初步实现以网络化、普惠化、绿色化为特征的国家枢纽节点算力网。初步建成区域性国际数据枢纽,争创全国数据要素发展示范区。探索形成一批可落地可复制的数据要素制度体系和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引育100家以上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初步显现,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数字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四、空间布局
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涵盖全市域,以具备创新改革示范条件的芜湖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和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为核心区。起步区按照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要求,进一步打造一体化数算基础设施;自贸区、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围绕数据跨境产业发展需求,探索构建完善的数据跨境流通体系。
五、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一)探索数据产权体系
1.开展产权登记试点。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探索界定数据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合法享有的数据权利,明确相关主体履行的责任义务。依托省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率先开展统一数据资源登记试点。推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省数据资源登记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产权登记试点。以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为基础,编制建立公共数据资产目录,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公共数据按照数据资产目录管理。重点开展在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健康、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确权工作,率先推动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登记工作。
2.推动数据授权运营。制定配套激励政策,开展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归集共享;推进国有企业、引导社会企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数据资源登记工作,形成全市数据资源“一本帐”,打造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示范区。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授权相关方联合开发利用,扩大重点领域高质量、高价值的企业数据供给规模。探索将用于产业发展的公共数据使用费纳入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推动将技术服务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探索企业、个人数据资源通过数据信托等方式开展授权运营。
(二)促进数据价值释放
1.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成立数据资产评估机构,建立数据资产评估工作机制和价值发现机制,规范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活动。依托科研院所,联合数据持有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数据资产质量和价值评估研究,建立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标准化体系。开展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的资产评估试点工作,为数据资产入表和流通交易提供支撑。
2.推动数据资产入表。推动落实国家数据资源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在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健康、城市治理等领域,挑选成熟领域开展数据资产入表试点。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支持企业提升数据资产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建立数据资产入表平台系统。
3.开展数据资产金融创新。创新数据资产应用模式,探索数据资产价值实现路径。搭建数据资产持有方、第三方服务机构与银行、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桥梁,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授信融资、作价入股、证券化、通证化等金融创新。探索将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励机制。
(三)推动数据流通交易
1.构建数据交易体系。在安徽省数据交易机构整体框架下,设立芜湖数算行业数据交易机构,组织数据、算力等合规流通和规范交易;探索建立合伙人机制,丰富数算等产品供给,打造一批高质量数算产品;建设产业数据专区,打造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健康、城市治理等产业数据专区,开展数据交易活动。依托长三角枢纽芜湖集群算力调度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算力交易市场,开展算力交易活动。
2.推动数据跨域流通。开展数据跨区域流动试点,推进与上海、浙江、江苏等长三角区域间,以及其他集群间开展数据交互、业务互通、监管互认、服务共享等跨区域合作。探索建设区域间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推进数据采集和接口标准化,促进数据整合互通和互操作,提升数据跨域流通效率。
(四)探索数据跨境流通
1.对标数据跨境国际规则。建设数据跨境示范区,积极参与国际数据跨境条款的对接试验和压力测试。合法合规建立数据跨境“白名单”机制,推动企业开展数据跨境流通业务。推动建立互利互惠的数据跨境流通管理制度,形成高效便利的数据出入境和交易加工管理方式。
2.建立“来数加工”数据中心。在数据跨境示范区内,基于芜湖集群算力基础,规划建设数据储存专用场所,实现跨境数据物理隔离。鼓励利用隐私计算等技术搭建跨境数据交易平台,建立“来数加工”数据中心,为境外企业提供数据库系统、服务器设备出租、存储空间出租,以及跨境数据流通交易等服务。鼓励跨国企业依托芜湖集群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国际数据运营平台。
3.发展数据跨境服务产业。支持发展来数加工产业,探索建设“来数加工”数据服务外包试验区,建立境外数据在境内的存储、加工、贸易的数字服务全产业链。鼓励支持境外数据“来数加工”业务,发展“两头在外”的离岸数据服务外包产业。重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拓展离岸数据服务市场,优先推动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等合作开展国际数据加工服务。引进培育各类数据跨境市场主体。
4.培育数据跨境服务生态。结合自贸区跨境电商、物流等数据跨境实际需求,探索建立跨境数据保荐人、跨境数据经纪人、跨境数据托管人等制度,开展合规保荐、数据经纪、受托行权等多样化服务。在安全合规前提下,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现代流通企业、数字贸易龙头企业融合交易、物流、支付数据,支撑提升供应链综合服务、跨境身份认证、全球供应链融资等能力,开展基于数据基础设施的“低风险流通”数据跨境试点,探索安全规范的数据跨境流动方式。
5.完善数据跨境监管机制。建立跨境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和跨境数据交易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不能交易或严格限制交易的数据产品。推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落地实施,持续推进“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等工作,分类分级推动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通。探索建立“数据海关”,开展跨境数据流通的审查、评估、监管等工作。
(五)建设数算基础设施
1.夯实算力基础设施。出台《芜湖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促进办法》,打造算力中心城市,夯实算力底座,完善算力供给体系。鼓励算力基础设施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用能结构。探索统一度量、统一计费、统一交易、统一结算的标准体系和算网协同运营机制。推动以云服务等方式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算力资源集中并网,形成异构、跨域算力统一调度机制。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监管的算力调度中心,支撑实现跨区域算力的共享调度。鼓励以点对点“结对子”方式与长三角区域城市算力需求旺盛城市开展算力协同调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算力调度、网络传输、算电融合、运营服务、交易结算、收益分配等协同机制,鼓励各方探索打造多层次的算力服务模式,提供普惠易用的算力。
2.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重点支持建设高通量、低时延、低抖动、高可靠的确定性网络和量子通信基础设施,推动芜湖集群与“东数西算”枢纽节点城市互联互通和安全保障,形成算力和数据的整体统筹、智能调度和多样化供给能力。
3.构建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与网络、算力融合发展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探索开展城市算力网建设,争取“东数西算”工程国家试点。探索建设城市数据流通原型技术实验场,加强数据流通技术标准研制,支持产学研各方开展数据流通共性技术研发及试验推广。搭建“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支撑数据要素关键信息登记上链、存证备份、追溯溯源,保障数据共享交换和流通交易安全、可控、可信。充分利用芜湖市空间信息与卫星应用中心数据资源,汇聚火星探测、暗物质、FAST天眼等深空探测数据,促进数据融合利用,引进科研大数据服务生态企业,培育科研大数据产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4.建设数据训练基地。依托芜湖集群丰富的算力资源,提供先进、充足算力供给,全面汇聚大模型训练需求的各类数据,支持大模型的设计、训练、优化,以及面向各个行业和应用领域的高效适配和服务。训练基地为研究机构和企业提供算力、数据、基座大模型等支撑,促进算法研究创新和应用场景探索,更好释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价值,支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形成强大的产业生态。争创“国家数据训练基地”。
(六)完善数据安全体系
1.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在落实示范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础上全面加强数据安全保护规则,落实数据分类分级和隐私保护制度。制订示范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清单。按照重要程度、风险级别以及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可能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等建立示范区数据分级制度。严格落实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
2.发展数据安全生态。完善数据安全保护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和运营体系。加强“数盾”建设,构建“云网数算安”一体化协同安全技术体系,深化对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建立健全多方高效协同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和分工,强化风险预防、演习、识别、处置、情报共享等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提高数据和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建设“原始数据单向流入、模型成果安全流出”的“‘数据要素×’实验室”。支持基于信创技术、商用密码等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促进数据跨行业安全融合应用。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安全和合规性评估、审查。定期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攻防演练,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帮助示范区企业评估安全风险。建立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
3.完善数据安全治理机制。完善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全流程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城市安全运营中心。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制定数据交易负面清单,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建立数据联管联治机制,推进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等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安全事件处置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
(七)推动数据赋能
1.落实“数据要素×”行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围绕芜湖市优势产业发展需求,落实“数据要素×”重点行动,推动以赛促用,组织开展“数据要素×”大赛,引导市场主体以场景为牵引,以应用为导向,按照用途用量发掘数据价值。深入推进全市智慧城市和数字芜湖建设场景开放,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场景库。聚焦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健康、城市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数据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挖掘典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繁荣数据产业生态,激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
2.突破关键技术攻坚。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数据空间研究院等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开展数据智能治理、数据融合、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支撑数据要素“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争创数据要素领域省级或者国家级创新平台。采取“定向委托”“揭榜挂帅”“军令状”“公开竞争”等多种方式,支持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联合攻关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AIGC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卡脖子”技术制约,打造协同攻坚模式。
3.深化数据、算力、算法一体化应用。基于数算基础设施,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打造集成多方算力资源和开发平台的算力服务,谋划出台算力券政策,为中小企业、科研机构提供普惠算力资源,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门槛,保障算力使用需求。面向全国算力、数据、算法需求旺盛的交通、健康、政务等行业,积极打造系列低成本、高品质、易使用的数据、算力供给产品。打造一批涵盖算力、数据、算法利用与开发的行业数据应用空间,促进行业数据“采、存、洗、标、训"与算力"建、存、传、算、用”双向匹配。推动算力在更多生产生活场景的应用落地,推动“算力+交通运输”、“算力+金融服务”、“算力+医疗健康”等新业态拓展应用。
(八)发展数字经济
1.培育数据要素产业集群。绘制全市数据要素产业链图谱,以“数据+算力+算法+产业”为基础,打造数据、算力产业链,形成数据要素和算力产业集群规模效应。培育和发展数据训练、标注、来数加工等数据服务业。培育和发展数据中心设计、运行维护、评估、规划咨询和教育培训等产业。争取培育一批省级大数据产业园。
2.打造数据要素产业生态。发起成立安徽省算力产业联盟,构建算力产业链,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推动算力产业发展。带动数据供给、数据使用、数据商、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各方积极加入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开展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化等数据创新活动,活跃数据生态,充分挖掘数据资产价值,推动数据资产的开发利用和流通增值。
3.赋能产业链数字化升级。鼓励企业基于自身和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数据资源和能力,搭建数字化转型平台,实现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支持传统企业与数据要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探索建设数据空间,建立互利共赢的共享机制,实现数据资源高效配置。支持建设一批数据要素服务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行业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数据供需撮合、数据合规评估等服务。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工作。组建专家委员会,由一批战略科学家以及数据要素、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跨境流通、安全监管等领域权威专家组成,提供前瞻性、高水平的顶层规划和决策咨询。筹划成立芜湖数据场研究院,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2.机制保障。定期开展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评估,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督促落实数据产权试点、数据价值释放、数据跨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服务产业等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将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市场发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发布数据合规工作指引,实施反垄断调查。建立健全更加开放、更加包容的容错纠错机制。
3.资金保障。统筹资金,做好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建设保障工作。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数据跨境、数据商培育、数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服务产业园区建设、社会数据开发利用、数据要素市场公共服务等发展。积极稳妥引入社会资本,探索设立规模至少100亿元的示范区创新发展基金,加大对数据服务产业、数据要素型企业的投入力度。鼓励数据商、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法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服务,对企业数据资源登记、数据确权、交易流通、数据资产评估、数据资产入表等创新活动给予奖励。
4.人才保障。面向公务人员、社会公众开展数据要素宣传与培训,增强全民数据意识,提升全民数据素养。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多层次、多方向、多形式的数据要素课程教学和培训。支持企业与院校通过联合办学及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形式,拓展数据专员、数据分析师、数据合规师、数据标注师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示范区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支持示范区各部门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先行先试,加强数字治理的领导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