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可根据经营需要,同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备案)、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
(承办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科,咨询电话:296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