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审批管理一件事”申请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1-07 15:14信息来源: 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字体:【  

必须为安徽省农村居民,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无宅基地的;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的,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的,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5.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办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科,咨询电话:296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