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为安徽省农村居民,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无宅基地的;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的,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的,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5.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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