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2025年1月22日至1月24日,市数据资源局通过易政网向有关市直部门、安徽省数据交易所征求意见,结合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国家部委有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1836号)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为数据企业用数、用云、用能、用地和人才引进等提供便利政策”。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国数资源〔2024〕125号)明确:“加大对中小企业数据治理和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和算力券,降低中小企业治数用数成本。”
(二)省直部门有要求。《安徽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探索发放“数据券”,激发全社会用数需求。”省数据资源局将芜湖、合肥列为试点。
(三)外地工作有实践。济南市大数据局 济南市财政局于2024年8月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济数字〔2024〕16号)的通知,面向社会发放数据券,加快释放数据价值。
(四)芜湖本地有需求。我市2024年4月印发的《关于探索建设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的方案》(芜智组〔2024〕2号)要求:“鼓励数据商、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法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服务,对企业数据资源登记、数据确权、交易流通、数据资产评估、数据资产入表等创新活动给予奖励。”
本《办法》以上述文件为起草依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发挥有为政府作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借鉴“消费券”模式,创新设立数据领域“两新”政策“数据券”,促进数据消费,降低中小企业用数成本,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发挥以小撬大作用。《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借鉴“消费券”模式,降低中小企业用数成本,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这一牵引性改革举措,以点带面、由小及大,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化等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入手,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落实落地。
(三)助力芜湖高水平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政策实施后,可促进数据流通交易规模明显提升,推动多项数据要素改革试点任务落地,引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据企业,助力我市数据产权登记试点打造成全国示范,有力支撑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4年11月至12月,市数据资源局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芜湖市45家相关企业进行了调研。2025年1月9日起,经内部研究讨论,形成《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5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市数据资源局通过局网站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召开两次企业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行业内相关企业参加;通过易政网向有关市直部门、安徽省数据交易所征求意见,最终结合部门意见修改完善。
(三)合法审查。2025年2月1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025年2月17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2025年3月7日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的核心目标是构建开放、规范、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通过财政支持、区域协同、生态培育和制度创新,推动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转化,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示范经验。
五、主要内容
《办法》对支持方向、支持范围、兑现比例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支持方向。“数据券”主要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支持芜湖市“数据券”政策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产权登记、购买数据产品(服务)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抵扣。
(二)支持范围。“数据券”重点支持企业在数据交易机构购买挂牌的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模型、数据报告等数据产品,以及购买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数据合规评估、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服务。
(三)兑现比例。全年“数据券”兑现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兑付不超过50万元。
企业购买数据产品时,省级大数据企业按照交易合同金额的12%兑现;市级大数据企业按照交易合同金额的10%兑现;其他满足条件企业按照交易合同金额的8%兑现。
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时,省级大数据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22%兑现;市级大数据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20%兑现;其他满足条件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15%兑现。
六、创新举措
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作为长三角地区首个专项政策,通过多项创新举措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具体亮点如下:
(一)首提“数据券”政策。 在安徽省乃至长三角区域首次提出“数据券”政策,建立“数据券”支持数据要素创新发展模式,有助于领用企业降低数据资源和服务的获取成本。
(二)首创数据资产作价入股模式。将数据资产作价计入企业股本,开创数据资产资本化新路径。首次全程协助民营企业完成数据清洗、合规评估、资产入表等流程,降低企业试错成本,为后续案例提供可复制经验。
(三)精准财政杠杆撬动市场活力。设立财政资金池,重点支持企业购买数据产品(如数据集、数据接口)及第三方服务(合规评估、资产入表等),有助于降低企业用数门槛。
七、保障措施
(一)财政资金保障。市财政拿出1000万元给予政策经费保障。
(二)全流程监管与诚信机制。要求企业在在完成数据交易后组织资金兑付,确保所有资金均用于企业数据交易行为。建立诚信管理机制,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对违规行为(如虚报数据资产价值)实施惩戒,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三)动态优化与公众参与。政策实施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提高政策透明度和适应性。建立政策落实的督导机制,年底组织政策执行审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数字芜湖科
解 读 人:苗振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2963105
电子邮箱:6101488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