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3-10 14:34信息来源: 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字体:【  

1、对象和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3、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4、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第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新建商品住房办理预购商品住房预抵押登记条件为房屋已办理预告登记,且房屋没有查封及其他限制登记状态;

7、存量住房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条件为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房屋没有查封及其他限制登记状态。

(承办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科,咨询电话:296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