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芜数集群办〔2023〕2号
芜湖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规范开展数据中心项目招引建设工作,现将《芜湖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指南(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0日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
芜湖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数据中心
项目建设指南(试行)
一、建设指南
(一)总则
贯彻落实《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数纽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1〕709号)、《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通信〔2021〕76号)、《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1〕1742号)、《关于同意长三角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发改高技〔2022〕211号)等文件要求,推动芜湖数据中心集群(以下简称芜湖集群)高质量发展,规范化开展数据中心项目招引建设工作,为各起步区及有关单位评价数据中心项目提供详细依据,更好指导各起步区和相关企业谋划项目,特制定本建设指南。
1.总体要求
在芜湖集群起步区建设数据中心应满足以下要求:
(1)建设原则:数据中心项目报建主体要依据本建设指南要求,加强可行性研究,制定项目方案和建设计划,明确项目的功能定位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设定或选取项目选址规模、功能定位、技术方案、产业支撑等。
(2)选址布局方面: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鸠江区、弋江区、无为市范围内。
满足本建设指南提出的其他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建设指南适用于起步区新建、扩建、改建数据中心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评估。在芜湖集群起步区内建设的数据中心,原则上应按本建设指南要求执行。
3.符合性说明
在起步区范围内建设数据中心除应符合本建设指南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安徽省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引用文件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8-20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T 14295-2019 《空气过滤器》
YD/T 2411-2013 《互联网数据中心技术及分级分类标准》
YD/T 2442-2013 《互联网数据中心资源占用、能效及排放技术要求和评测方法》
YD/T 2542-2013 《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总体技术要求》
YD/T 2543-2013 《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能耗测评方法》
发改高技〔2021〕709号 《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数纽实施方案》
发改高技〔2022〕211号 《关于同意长三角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工信部通信〔2021〕76号 《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发改高技〔2021〕1742号 《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三)术语和定义
1.数据中心
拥有网络出口,并能为IT设备的部署和运行提供可靠安全的供配电和制冷等环境的场所,实现对数据的存储、计算和转发。
2.主机房
主要用于数据处理设备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等功能区域。
3.IT设备
对电子信息进行采集、加工、运算、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等。
4.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由变流器、开关和储能装置组合构成的系统,在输入电源正常或故障时,输出交流或直流电能,在一段时间内,维持对负载供电的连续性。
5.双重电源
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相互独立的。
6.布线
能够支持电子信息设备相连的各种缆线、跳线、接插软线和连接器件组成的系统。
7.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
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指数据中心总耗电量与数据中心IT设备耗电量的比值,一般用年均PUE值。详细计算和测量要求参照YD/T 2543-2013《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能耗测评方法》。PUE数值大于1,越接近1表明用于IT设备的电能占比越高,制冷、供配电等非IT设备耗能越低。
计算公式为:PUE=PTotal / PIT
式中:
PTotal—为维持数据中心正常运行的总耗电,单位为千瓦时(kWh);
PIT—为数据中心中IT设备耗电,单位为千瓦时(kWh)。
8.数据中心水资源利用效率(WUE)
数据中心水资源利用效率指数据中心总耗水量与数据中心IT设备耗电量的比值(单位:L/kWh),一般用年均WUE值。WUE数值越小,代表数据中心利用水资源的效率越高。
计算公式为:WUE=(∑L总耗水)/ ∑PIT
式中:
L总耗水—为输入数据中心的总水量,单位是升(L);
PIT—为数据中心中IT设备耗电,单位为千瓦时(kWh)。
9.数据中心碳利用效率(CUE)
数据中心碳利用效率指数据中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与数据中心IT设备耗电量的比值,一般用年均CUE值。代表数据中心IT设备每消耗一度电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CUE数值越小,碳减排水平越高。
计算公式为:CUE=E总排放量/PIT
式中:
E总排放量—为数据中心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PIT—为数据中心中IT设备耗电,单位为千瓦时(kWh)。
10.算力(CP)
算力是数据中心的服务器通过对数据进行处理后实现结果输出的一种能力,是衡量数据中心计算能力的一个综合指标,数值越大代表综合计算能力越强。包含以CPU为代表的通用计算能力,和以GPU为代表的高性能计算能力。最常用的计量单位是每秒执行的浮点运算次数(FLOPS)。
11.算效(CE)
算效指数据中心算力与功率的比值, 即“数据中心每瓦功率所产生的算力”,是同时考虑数据中心计算性能与功率的一种效率。数值越大,代表单位功率的算力越强,效能越高。
计算公式为:CE=CP/PCIT
式中:
CP—为数据中心的计算能力,用单精度浮点数(FP32)表示;
PCIT—为数据中心IT设备的整体功率,单位为瓦特(W)。
12.数据中心上架率
上架率指已投产机架数与已建数据中心设计可容纳机架数的比值。
其中已投产机架数指已安装服务器并上电运行,承载业务的机架。已建数据中心设计可容纳机架数包括三部分:(1)已投产机架数;(2)数据中心已经完成土建结构建设,尚未进行机房环境配套设施建设的部分设计可容纳机架数;(3)数据中心已完成土建结构和机房环境配套设施建设,只待服务器上架的部分设计可容纳机架数。
13.数据中心规模
标准机架指功耗以2.5kW计的IT设备机架。
超大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10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
大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小于10000个标准机架。
中小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100个标准机架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
边缘数据中心指部署在网络边缘靠近用户的数据中心,不超过100个标准机架。
(四)数据中心建设规范
数据中心建设规范主要规定了芜湖集群起步区数据中心项目报建主体、建设选址、建筑与结构、相关配套系统、运维与管理以及评价与监测等各方面的具体要求。
1.报建主体
在芜湖集群起步区建设数据中心,报建主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具备国家或本市主管部门颁发的运营许可,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第三方运营商、云服务商及其它具备数据中心建设运营经验的企业申报。
(2)在起步区内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经营状况正常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央企分公司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
2.建设选址
芜湖集群起步区建设数据中心,建设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鸠江区、弋江区、无为市范围内。
(2)电力供给应充足可靠,通信应快速畅通,交通应便捷。(GB 50174-2017)
(3)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GB 50174-2017)
(4)机房位置距离化学工厂中的危险区域/垃圾填埋场不宜小于400m。(YD/T 2411-2013 R3级)
(5)机房位置距离铁路或高速公路不宜小于200m。(YD/T 2411-2013 R3级)
(6)机房位置距离飞机场不宜小于4000m。(YD/T 2411-2013 R3级)
(7)机房位置距离住宅不宜小于100m。(GB 50174-2017 A级)
3.建筑结构
芜湖集群起步区建设数据中心,建筑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数据中心建筑的抗震设防分类不应低于乙类。(YD/T 2411-2013 R3级)
(2)主机房外墙不宜设采光窗。(YD/T 2411-2013 R3级)
(3)数据中心主机房区楼面均布活荷载要求应为10~12kN/m2。(YD/T 2411-2013 R3级)
(4)数据中心不间断电源系统室楼面均布活荷载要求宜为8~10kN/m2。(YD/T 2411-2013 R3级)
(5)数据中心电磁屏蔽室楼面均布活荷载要求宜为8~12kN/m2。(GB 50174-2017 A级)
(6)机房建筑的耐火等级(耐火等级的规定见GB 50016-2014)应为一级。(YD/T 2411-2013 R3级)
(7)屋面的防水等级应为I级。(YD/T 2411-2013 R3级)
4.相关配套系统
芜湖集群起步区建设数据中心,供配电系统、制冷与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网络、布线、安防与消防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配电系统:供电电源应由双重电源供电(GB 50174-2017 A级); UPS供电系统(含HVDC等其他类型UPS)的供电全程(从变压器输入配电设备到列头柜输入设备)可靠性不应低于99.999%;宜鼓励采用高压直流、锂电池等新技术和产品供电;宜鼓励充分利用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如太阳能、水能、氢能等,提高清洁能源在数据中心电力供应中的比例。
(2)制冷与通风系统:空调和制冷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运行可靠、经济适用、节能和环保的要求;根据负荷变化情况,空调系统宜采用变频、自动控制等技术进行负荷调节;主机房的空调机应设不低于GB/T 14295-2019规定的粗效2类空气过滤器。应结合环境条件尽可能提高自然冷却时长,减少机械制冷时间。鼓励采用液冷、氟泵等先进制冷方式。
(3)给排水系统:空调补充水系统的天面高位水箱和低位水池储水总水量应确保在市政停水后可持续补水时间大于10小时;主机房地面应设置排水系统;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主机房。
(4)网络系统:网络的拓扑结构应无单点故障;应具备支持 IPv6、SDN等先进的网络连接协议的能力;网络出口应选择一家或多家运营商城域骨干网接入,宜优先考虑多运营商接入,每1000机架平均带宽不宜低于50 Gbps,应能进行动态扩容;宜采用高性能低时延智能无损网络等新技术,支持存算一体的新型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中心内部面向不同用户的机架间以及不同机楼间,宜具备高速网络连接和内部网络管理的能力;网络出口区应具备OTN专线接入能力,满足重要行业客户硬隔离、大带宽和高安全的确定性接入要求。
(5)布线系统:数据中心的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布线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311-2016的有关规定;进线间不应少于1个(GB 50174-2017 B级);通信缆线防火等级宜采用CMP级电缆,OFNP或OFCP 电缆(YD/T 2411-2013 R3级);机房线缆布放应采用上走线方式, 线缆布放时应采用走线架,走线架应选择开放式线架,强电、弱电应分别布线,光纤、铜缆宜分别布线。
(6)安防与消防系统
数据中心机房应设置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应由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子系统组成。各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 50348-2018的规定;数据中心机房应提供动力监控、设备监控、环境监控等能力,同时监控系统应考虑为客户提供相关区域的开放接口。
数据中心防火和灭火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016-2014等相关标准规定;数据中心机房、电池电力室(含UPS和电池室)、变配电房和发电机房应设置管网式洁净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宜设置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5.安全与运维
芜湖集群起步区建设数据中心,安全与运维应满足以下要求:
(1)网络与信息安全应符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应达到三级。
(2)数据中心鼓励采用自主可控的产品和设备,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管理系统等软硬件产品。
(3)数据中心智能化运营、精细化管理等级宜达到3A级以上。
(4)数据中心应具备维护制度。(YD/T 2411-2013 R3级)
(5)业务可用性应达到99.9%。(YD/T 2411-2013 R2级)
(6)故障恢复时间应小于或等于30分钟。(YD/T 2411-2013 R2级)
(7)数据中心机房监控人员应(7*24)h监控。(YD/T 2411-2013 R3级)
6.评价与监测
芜湖集群起步区建设数据中心,评价与监测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应于立项前做好项目论证,编制符合性评估报告,明确项目主体、规模、设计、节能、监测、投资、效益等方面内容,制定项目方案和建设计划,确保关键指标的设计符合本建设指南的要求,符合节能审查的相关规定。
(2)技术指标方面:新建数据中心年综合设计PUE值应不高于1.25,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达到绿色低碳数据中心要求,绿色等级达到4A级以上,绿色等级达到3A级以上。到2025年,数据中心上架率高于65%,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大于30%。
(3)效益指标方面:亩产税收不低于40万元/亩/年、增加值不低于500万元/亩、投资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亩、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亩。
(3)数据中心应建设能耗监测系统,具备对外开放接口,具备支撑芜湖集群及相关主管部门能耗和网络监测系统的能力。监测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PUE、WUE、可再生能源使用量、网络时延等。
(五)数据中心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包含项目主体、集约建设、绿色节能、算力调度、安全可控、运维管理、产业发展等7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序号 |
评估项目 |
具体指标 |
主要内容 |
指标 性质 |
指标 阶段 |
1 |
项目主体 (评分占比5%) |
资质要求 |
具备数据中心建设运营相关的资质许可 |
限制性 |
规划阶段 |
注册情况 |
在起步区内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经营状况正常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央企分公司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 |
限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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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经验 |
有稳定常态化的领导机制和组织架构、拥有可操作的资金配套方案与专业数据中心运营团队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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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配套 |
主机房建筑、配套建筑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
引导性 |
建设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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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不间断电源系统、柴油发电机、蓄电池等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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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与通风:空调系统、新风系统等符合主机房空调设计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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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与排水:水循环系统、蓄水池等设计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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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线缆布局、通信线缆等符合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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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与消防配套 |
机房、配电室等重点区域安防与消防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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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集约建设 (评分占比15%) |
建设规模及上架率 |
原则上大型数据中心建设规模大于3000个标准机架(边缘数据中心建设规模小于100个物理机架) |
限制性 |
规划阶段 |
大型数据中心投运2年后已投产机架数/已建数据中心设计可容纳机架数大于65%(边缘数据中心投运2年后注册终端总数/可接入的终端总数大于65%) |
限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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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位 |
集群要求:满足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整体要求,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中部地区、安徽省实时性算力需求 |
引导性 |
|||
区域要求:有清晰定位和明确目标,与芜湖市及所在起步区资源基础、产业结构、经济水平相适应,具有提升芜湖城市能级、服务民生和提高芜湖核心竞争力的功能定位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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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选址 |
空间布局:处于芜湖集群起步区(鸠江区、弋江区、无为市)内,用地等符合芜湖集群起步区建设总体规划。 |
限制性 |
|||
选址要求:机房位置与化学工厂、垃圾填埋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
限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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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绿色节能 (评分占比15%) |
电能利用效率(PUE) |
年综合设计PUE小于1.25 |
限制性 |
建设阶段 |
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
可再生能源使用率逐年显著提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大于30%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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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机架功率 |
单机架设计功率不低于6kW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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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使用效率(WUE) |
年综合设计WUE小于1.6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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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综合利用效率(CUE) |
碳综合利用效率CUE小于0.6 |
引导性 |
|||
先进技术 |
强化绿色设计,鼓励采用间接蒸发冷却、风墙、集约的供配电电力模块、高效模块化UPS、AI软件节能等高效系统设计方案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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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算力调度 (评分占比15%) |
数据中心算力峰值 |
数据中心算力峰值不低于10P FLOPS |
引导性 |
建设阶段 |
数据中心单机架算效 |
数据中心单机架算效(总算力/IT设备的总功耗)不低于10 GFLOPS/W |
引导性 |
|||
算力调度能力 |
应部署算力调度设备,具备对外开放接口,上联到本集群和国家算力调度平台,实现跨区域调度或区域内调度 |
限制性 |
|||
网络 |
互联互通:明确出口总带宽、内部接入层带宽、接入运营商数量与互联网骨干节点联接情况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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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网络的拓扑结构、网络出口、内部网络连接、网络管理等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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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可控 (评分占比15%) |
软硬件、系统自主可控 |
以自主可控的基础硬件和基础软件建设数据中心,利用自主可控的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云计算软件、人工智能服务器、人工智能框架、先进存储、交换机、能基产品建设数据中心,实现基础软硬件和云操作系统基本自主可控 |
引导性 |
建设阶段 |
安全保障 |
项目符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设备、系统通过安全性、可靠性测试和评估 |
引导性 |
|||
6 |
运维管理(评分占比15%) |
符合性论证 |
立项前做好项目论证,并按本建设指南要求开展符合性论证 |
限制性 |
建成运营阶段 |
监测配套 |
应部署在线监测配套设施,具备对外开放接口,上联到本集群数据中心能效监测管理平台。监测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总能耗、总耗水、IT总耗电、可再生能源使用量、蓄电量、蓄冷量等 |
限制性 |
|||
应建立能耗管控系统,执行用电、用水单独核算和分类分项统计记录,并实时计算PUE、WUE等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
限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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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智能运维管控系统,监测数据中心IT、供电制冷等重要设备运行情况 |
限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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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部署网络运行监测探针,上联到本集群数据中心网络监测管理平台,实时监测网络时延、丢包率等指标 |
限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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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评选 |
项目运行后绿色等级不低于4A级,低碳等级不低于3A级,智能化运营等级不低于3A级,算力算效等级不宜低于3A级,安全可靠、服务能力等级不宜低于3A级。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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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申报国家、省示范项目(工程)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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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产业发展 (评分占比20%) |
投资强度 |
项目有清晰明确的投资金额,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000万/亩 |
限制性 |
建设阶段 |
产业带动 |
集聚效应明显,带动数据中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含上游的软硬件厂商、下游的各行业及领域应用企业等)入驻项目所在区域,产值不低于1000万/亩,增加值不低于500万元/亩 |
限制性 |
建成运营阶段 |
||
税收贡献 |
集约化发展成效显著,亩均效益、投资回报周期满足要求,亩产税收不低于40万/亩/年 |
限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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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增加值能耗 |
项目能源利用效率较高,具有详细的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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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就业人数 |
项目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具有带动就业人数具体方案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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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业务 |
明确支撑业务范围及区域,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数字产业、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提供应用服务,可支撑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 |
引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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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业务 |
支持对海量规模数据的集中处理,可支撑工业互联网、金融证券、元宇宙、远程医疗、语音交互、视频分析、人工智能推理等抵近一线、高频实时交互型的业务需求 |
引导性 |
二、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流程
(一)项目线索对接
各起步区招引项目线索须及时向芜湖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经报备的项目线索方可纳入芜湖集群起步区数据中心项目。
企业在项目规划初期应主动与拟选址地所处起步区沟通洽谈,就项目选址地块、总体能耗、用电用水等基本情况进行供需对接,确保项目具备建设基础。
初步达成一致后,企业应就项目建设方案开展论证,依据《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芜湖集群起步区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各项指标要求编制“项目符合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报送至拟落户起步区,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主体、规模、设计、节能、监测、投资、效益等方面的论证说明,报告所有内容应真实有效、客观公正。若获批建设,报告将作为项目备案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初评
各起步区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同时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对项目报告进行评审,重点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对建设指南的落实情况等方面。
原则上,对于存在不符合建设指南任一限制性要求的项目应予以否决;对于不符合建设指南半数以上引导性要求的项目应予以暂缓;对于与建设指南符合性情况较好且具备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予以初评通过。
(三)项目审核
对于起步区初评通过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进行初审受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时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报告进行审核,重点评估项目在规模、选址、能耗等方面与芜湖集群的整体适配性,及与其它已批复(或已建设)项目的差异化定位情况,保障芜湖集群整体布局合理、资源高效利用、业务种类多样、产业生态完备。
初审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和专家一致通过的项目,可予以备案,并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
经市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主管部门,最终对初审项目形成“批复建设”或“不予建设”的意见。
对投资规模超过100亿元或具有一定复杂性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项目实施
各起步区在收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批复建设”意见后,与企业签署相关投资合作协议,指导企业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开展报批流程。